一、辦公室工作職責
(一)負責起草文件、材料和會議組織及有關決定決議的落實、督辦、信息收集和報送;
(二)負責辦理日常公文、檔案管理;負責督促落實保密工作要求;
(三)負責公司印章、營業執照、報刊資料的管理工作;
(四)負責黨建、紀檢監察、組織人事、宣傳、工會、群團等工作;
(五)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;
(六)負責企業文化建設工作;
(七)負責行政事務和后勤保障服務工作;
(八)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;
(九)負責文明單位創建工作;
(十)承辦公司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二、財務會計部工作職責
(一)負責擬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,指導全資及控股企業完善財務管理制度;
(二)負責公司財務、稽核業務處理,負責成本核算、費用控制工作;
(四)負責編制公司會計、統計報表、財務分析及經濟活動分析報告,并及時上報;
(五)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帳務管理及銀行賬戶和貨幣資金的管理;
(六)負責公司資金繳、撥,稅款繳納;
(七)負責保管空白支票、空白收據、有價證券、財務檔案及有關印章;
(八)負責監督全資及控股企業財務管理情況;
(九)承辦公司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三、事業發展部工作職責
(一)根據公司發展戰略規劃,收集整理股權投資、資本運作及資產經營方面的資料信息,對公司經營發展及對外投資提出意見建議;
(二)負責對公司投資經營項目立項前的調研、論證與篩選、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;
(三)對公司委派或推薦到所屬企業的董事、監事及其他任職人員提出建議,對公司作為股東需決議的事項提出意見;
(四)負責授權范圍內投資項目的管理、跟蹤、協調、監督等工作;
(五)完善公司與控股企業經營管理責任制,爭取經營收益最大化;
(六)負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工作;
(七)承辦公司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四、風控法務部工作職責
(一)負責完善公司風險控制、內部審計、法務管理制度體系;
(二)負責對公司各項業務進行全面風險監測管理,包括風險評估、風險預警、風險管控等;
(三)參與公司有關重要業務合作合同、協議洽談并提出處理建議;
(四)負責公司有關法律文書的起草、經濟合同或協議的審核把關工作;
(五)負責跟蹤公司重大經濟合同、協議履行情況;
(六)負責處理涉及公司的各種法律事務,充分發揮公司法律顧問的作用,解決有關糾紛;
(七)負責收集、整理、保管與公司經營有關的法律、法規、政策文件資料;
(八)對公司財務收支、財務預決算、資產質量、經營績效、重大投資項目以及其他重大經濟事項進行審計監督;
(九)指導所屬企業的風控、內審、法務工作;
(十)承辦公司交辦的其他事項。